经初步调查,2018年1月3日晚9时许,宁都县思源学校学生郭某红、温某红、何某露、何某婷、温某玉、郭某、黄某等7名女生怀疑同班同学曾某(被打女学生)向老师举报她们吸烟,就寝期间,郭某红用手抓住曾某的头发并扇打其脸部数下,造成曾某脸部和嘴角轻微受伤,其他女学生也不同程度地对曾某踩踏、踢打,并让其在地上打滚。曾某被打一事被围观学生邓某云用郭某红的手机拍下视频,并在QQ聊天时发到了思源学校学生QQ群,随后流传到其他微信群。学校联系郭某红等7名学生的家长到学校协商处理,对带头打人的郭某红、温某红、郭某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对其他打人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。被打学生已由学校行政人员和班主任送至县人民医院接受观察治疗,并全程陪护和心理疏导。宁都县公安局、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“4楼那个年轻人以为是喝醉酒的人在胡闹,得知情况后,那年轻人也是个好人啊,外套都顾不上穿,就出来帮忙了。”
《新疆连续7年开展“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”工作》“他们家现在是要求赔偿40万,我们已经垫付了医药费,一共是16000元,最多再赔偿1万到2万元。”幼稚园园长刘媛表示,幼稚园确实是有责任,但是对方不能狮子大开口,要么就是等伤残鉴定,走司法途径解决。“他们说孩子被打了嘴巴,我们了解的情况是没有发生过。”




